佛陀住世时,众生以饮食、汤药、卧具等供佛,佛陀入灭之后,世人以香花等美好之物供养佛像,功德亦如同供佛。供佛像意义有二:一者,报佛恩;二者,表恭敬。在供养佛的物品当中,水果是最为常见的供品之一,但是以水果供佛,有四点“禁忌”,平日礼佛时一定要小心。
寺院供果不轻取
很多善信因不明佛理,认为佛前的供果非常殊胜,所以会私自取用。实际上,佛前的供养,来自四方善信的布施,属于常住之物。所谓常住,与“无常”相对,佛门三宝常住之地即为常住。而常住之物,则为常住三宝所共有之物,譬如大殿、僧寮,供品、法器,乃至一草一木。
《方等经》中有载,华聚菩萨云:“五逆四重,我亦能救;盗僧物者,我不能救。”经中有言,昔日,一沙弥盗常住果七枚,果报在恶道。不言而取,即为盗也,佛前的供果,切勿轻取。再者,随意拿取大殿内的供品,也有碍道场的庄严。
水果切勿沾秽物
佛前的供品,并非给佛“享用”,而是用作感念佛恩,表达恭敬。同时,供果也起到表法的作用,提醒众生不忘精进,见到供品就应想到它背后的含义。所以,供佛所用的瓜果,一定要清洗干净,使之不染秽物。
有善信觉得供养水果,是以水果的“香气”供养佛,清洗的过程会“抹去”水果的味道。试想,《心经》云:“是故空中无色,无受想行识,无眼耳鼻舌身意,无色声香味触法。”诸佛菩萨是出世间的圣人,怎会对“香”产生贪著呢?但是,不经清洗,沾染秽物的供果,却体现不出恭敬。
莫用刺激味道水果
也许有人会说,既然供果不是给佛受用的,是不是用任何水果都可以呢?其实也并非如此,一些有刺激气味的瓜果,譬如榴莲等,就不适合用来供佛。当然,这非分别心,而是因为礼佛的众生各有喜好,刺激的味道可能引起他人的嗔心,使其厌离道场。
《普贤行愿品》中有“恒顺众生”一词,也就是说要随顺世间因缘,诸佛以众生为心,众生欢喜,则诸佛欢喜。不用刺激味道的水果供佛,就是恒顺众生的具体表现。
佛前供果常更换
也就是说,佛前的供果,可以在供养过后与家人分食,并且供果一定要做到常换常新。让供果腐坏不但有碍观瞻,更会浪费食物。
正如前文所说,佛前供养之物,都有其表法意义。瓜果即表法“因果”,自种善因,自得善果。假如我们能能够深信因果,存善心,说爱语,行好事,就是最为殊胜的法供养,自然会蒙佛加持,所愿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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